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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借款对方不收怎么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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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析:1、贷款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,要求其及时清偿;如果借款人拒不清偿的,则贷款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;
2、如果借款人仍然不还的,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,比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、合同、邮件、手机短信、录音、汇款记录等,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起诉。
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五条
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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